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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北医关于推荐干部到昌平区任职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9-10-10 浏览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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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为深入贯彻中央《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意见》,认真落实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新要求,加大优秀年轻干部的选拔和储备力度,昌平区委拟从北京高校选拔年轻干部到昌平区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选拔岗位

  1.处级岗位:共设置2个处级正职岗位、28个处级副职岗位,其中乡镇、街道岗位15个,区直单位岗位8个、区属国有企业岗位7个。

  2.科级及以下岗位:区委组织部将选拔10名事业编制人员,其中科级正职2人,科员8人。

  具体职位明细及有关要求请见附件1。

  二、人选资格条件

  1.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政治立场坚定,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

  2.具备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规定的资格和条件,具有良好的品行,符合信念坚定、为民服务、勤政务实、敢于担当、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。

  3.具备对应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与工作能力,处理复杂问题、驾驭全局的能力较强;作风过硬,有吃苦奉献精神,热爱基层工作,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,并愿意长期在昌平工作。

  4.报名人员应为在京“双一流”高校及部分驻区高校京籍在职干部,且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。

  5.报名处级正职或处级副职岗位,出生年月应在1985年1月之后,优先考虑1988年1月后出生的干部;报名科级正职或科员岗位,出生年月应在1988年1月之后。

  6.处级正职岗位要求现任处级正职,或已任处级副职满2年;处级副职岗位要求现任处级副职,或已任科级正职(七级职员)满3年;科级正职岗位要求现任科级正职(七级职员),或己任科级副职(八级职员)满2年。报名公务员岗位的人选应未曾破格提拔使用,且符合公务员调任相关规定。

  7.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。

  8.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和任职条件。

  三、选调程序和步骤

  选调工作严格遵循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有关规定,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和竞争择优原则,按照沟通对接、组织报名、资格审查、笔试面试、考察、讨论决定、办理调动任职手续等步骤具体组织实施。

  1.沟通对接

  昌平区委组织部与学校党委组织部积极沟通对接,详细介绍选调干部工作具体安排,协商有关事宜。

  2.组织报名

  有意报名的人员,应在所在单位同意的基础上,填写《昌平区高校选调干部推荐登记表》(附件2请同时附上近期蓝底证件照)和《昌平区高校选调人选汇总表》(附件3),并于2019年10月17日12:00前,分别把登记表、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医学部党委组织部,登记表纸质版请A4纸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,需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。

  3.资格审查

  昌平区委组织部收到有关学校党委组织部推荐报名材料后,将及时进行资格审查。

  4.笔试、面试

  昌平区委组织部将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干部进行笔试、面试,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%、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%,最终根据总成绩进行排名。

  5.考察

  昌平区委组织部按照差额考察的方式,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排名,提出考察对象人选建议,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后,分批组织实地考察。

  6.讨论决定

  昌平区委组织部派出的各考察组综合各方面因素,研究提出人选任职安排建议方案,按程序提请部务会、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任职事宜。

  7办理调动任职手续

  昌平区委组织部与有关高校党委组织部沟通,为选调干部办理干部调动手续。

  四、其他事宜

  选调干部的行政、组织、工资关系等均转入昌平区,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单位管理。

  五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
  联系人:许申

  地址:医学部行政1号楼535

  联系电话:82801212

  邮箱:zzbgb@bjmu.edu.cn


附件1:昌平选调优秀年轻干部职位表.xls

附件2:昌平区高校选调干部推荐登记表.doc

附件3:昌平区高校选调人选汇总表.xlsx